服务条款与条件
2026 澳大利亚商务考察团走访 APEC 2026 主办城市——深圳
深圳及大湾区行程|2026 年 11 月 7–13 日
1. 主办方及合同文件
1.1 主办方。 本条款与条件由 Excellenz Pty Ltd 发布,该公司以 Terratide Events 名义经营(以下简称“Terratide”或“我们”)。
ABN:546 537 530 87
电话:0477907770
1.2 参团者。 “您”指《参团预订确认书》中列明的个人参团者。您的姓名必须与旅行证件一致。由公司或其他个人代付费用,并不意味着付款方自动成为参团者或取得使用您参团名额的权利。
1.3 合同文件。 您的合同由本条款与条件、已填写完整的《参团预订确认书》、《行程及服务安排表》,以及双方书面同意的任何修订组成。重大变更须经书面同意,适用法律另有允许或要求的除外。广告及宣传材料不得被用于单方面减少我们已明确承诺提供的实质性服务。
1.4 中国境内合作伙伴。 深圳市华君集团协助协调中国境内的企业参访及商务活动。团体旅游巴士及持证导游由具备资质的中国旅行社安排,我们将核实相关资质。如中国法律要求在合同中列明旅行社或接待机构的名称、许可证信息、联系方式,或取得相关同意,我们将在您接受合同前提供所需信息。使用当地合作伙伴,不免除我们根据本合同或适用法律对您承担的义务。
2. 行程日期及包含的服务
2.1 服务期间。 费用所包含的中国境内行程为 2026 年 11 月 7–13 日。服务自指定的团体机场接机开始,至指定的团体机场送机结束,具体以以下安排为准。往返澳大利亚的交通由您自行安排,不包含在参团费用内。
2.2 住宿。 参团费用包含 深圳东海朗廷酒店六晚住宿,于 2026 年 11 月 7 日入住,11 月 13 日退房。您选择的房型及入住人数将记录于《参团预订确认书》中。大床或双床安排须在付款前确认。费用包含 11 月 8–13 日的酒店早餐,不包含 11 月 7 日抵达前的早餐。
2.3 包含的午餐及晚餐。 费用包含以下团体餐饮,包括重点活动中提供的餐饮:
11 月 8–13 日的午餐,以及 11 月 7–12 日的晚餐。
除六次酒店早餐外,共包含 六次午餐及六次晚餐。用餐地点及形式以《行程及服务安排表》为准。仅更换用餐地点,并不意味着取消原本包含的餐食。除非《行程及服务安排表》明确列为包含项目,额外点餐、饮品及房间消费均由您自行支付。
2.4 企业参访及重点活动。 费用包含《行程及服务安排表》中列明的企业参访、商务行程及以下四项活动:
澳大利亚商务考察团启幕晚餐——11 月 7 日。
中澳交流欢迎午宴——11 月 8 日。
中澳经贸合作专题座谈及贸易推广——11 月 10 日,包括相关团体晚餐。
大湾区·澳大利亚交流晚餐——11 月 12 日,包括晚餐。
以上日期为计划安排。场地、演讲嘉宾、出席嘉宾及接待企业,以最终确认的《行程及服务安排表》为准。拟参访企业不作保证,除非已明确确认为合同约定的服务。任何重大变更均按第 10 条处理。
2.5 团体交通。 包含的交通服务仅限:
11 月 7 日指定的深圳机场接机;
11 月 8–12 日正式行程中列明的团体共乘交通;以及
11 月 13 日指定的深圳机场送机。
3. 机场接送及自行预订的交通
3.1 指定航班。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的团体接送安排以 2026 年 11 月 7 日抵达的中国南方航空 CZ3072 航班及 11 月 13 日出发的 CZ3071 航班为基准。航班时间以航空公司实际运行为准。我们将在出发前提供团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3.2 其他航班。 如您乘坐其他航班,只有在您能够于指定接送时段内到达集合地点、车辆尚有空位,且我们事先书面确认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同一接送服务。我们没有义务因其他航班另行安排车辆或延迟团体接送。
3.3 航班及转机。 您须自行安排并支付国际航班、国内衔接交通,以及往返澳大利亚机场的所有交通费用。您有责任核查旅行证件、航班衔接,以及航空公司的预订、取消和更改条件。如损失由我们的违约或其他依法应由我们负责的事项造成,本条不排除您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
4. 不包含的服务及费用
除非《参团预订确认书》或《行程及服务安排表》明确列为包含项目,参团费用不包含:
澳大利亚与中国之间的往返国际机票;
两国境内的国内机票、高铁及火车票、公共巴士及其他公共交通票,以及渡轮或船票;
包含的团体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及交通费用;
护照、签证及其他旅行证件费用;
旅行保险及医疗保险;
个人医疗及紧急医疗转运费用;
酒店押金、洗衣、电话、迷你吧、客房送餐及其他房间消费;
额外餐饮、购物、超额行李及个人消费;
自由活动期间的活动,以及《行程及服务安排表》中列明的任何自费选项;以及
因您的个人安排或合同约定行程以外的活动产生的额外费用。
个人交通票务不包含在费用内,并不影响第 2 条及第 3 条明确包含的团体巴士及机场接送服务。酒店押金须向酒店支付,并按酒店适用的押金条款处理。
5. 参团费用、报名及付款
5.1 个人费用。 您同意的参团费用、适用的商品及服务税(GST)、应付总额、房型及任何固定的单人入住补差,将列明于《参团预订确认书》及发票。包含任何适用 GST 的总额,须在您接受合同及付款前确定。我们不会在您接受合同后增加未事先披露的强制性收费。价格变更须取得您的书面同意。
5.2 全额付款。 您须在《参团预订确认书》列明的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不提供分期付款。您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准确的报名信息,并接受本条款与条件及已填写完整的附表。
5.3 预订确认。 在我们书面接受您的报名并收到全部应付费用后,您的参团名额方获确认。考察团是否正式成团,仍须按第 9 条的最低人数确认程序决定。双人同行预订还须符合第 6 条。我们将在收到全额付款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收据及预订确认。
5.4 收款账户及汇款费用。 请仅向我们正式发票及《参团预订确认书》列明的账户付款。任何账户变更,必须由我们既有的通知邮箱发出,并通过我们此前提供的电话号码核实。您须承担所选付款方式产生的国际汇款及中间银行费用,确保我们实际收到的澳元净额等于您的应付总额。我们不会额外收取未事先披露的内部处理费用。
5.5 到账不足及延迟。 如中间银行收费导致到账不足,我们将提供实际到账金额的证明,并给予您两个工作日补足差额。如您已按时汇款,但因正常银行处理而出现合理延迟,我们将在取消名额前审核可靠的付款证明。如付款逾期,我们将发出书面提醒,给予您两个工作日补救,之后才释放尚未确认的名额。释放未付款名额本身不会产生取消费用;已收到的款项将按本条款及适用法律处理。
5.6 退款处理。 应退金额确定后,退款一般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付款账户。如原账户无法接收退款,我们将核实属于同一付款人的其他账户,并作书面确认。退款不会转入未经核实的第三方账户。
6. 双人同行价格及同住安排
6.1 须入住同一房间。 双人同行价格仅适用于 两名已登记姓名的参团者入住同一房间。每位参团者须分别接受合同。两份合同均须在共同截止时间前完成接受,两人的费用均须全额付清,并由我们书面确认该同住组合后,双人价格及房间预订方生效。仅一人接受合同或付款,不能锁定双人同行价格。
6.2 仅一人完成报名的情况。 如另一人在共同截止时间前尚未接受合同并付清费用,我们将及时通知已付款的参团者。该参团者可书面接受新的单人入住报价,或获得已付金额的全额退款。除非其另行明确同意,否则无须承担另一人的未付费用或取消费用。
6.3 已确认的同住者退出。 我们将通知剩余参团者可选方案、固定的单人入住补差及回复期限。剩余参团者须在收到通知后 七个自然日内,且最迟不晚于 11 月 7 日入住时,以书面方式选择以下方案之一:
安排符合资格且经我们接受的替补同住者,并遵守第 8 条;
支付在接受合同前已列明的单人入住补差;或
接受我们建议的合适同性别参团者,但前提是您在报名时已明确同意由主办方安排同住者,且新的具体同住人选已获书面确认。
未经所需同意,我们不会安排陌生人与您同住。未回复不代表同意。
6.4 未能达成安排的情况。 我们将书面提出最终可行的安排及费用。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至少给予您两个自然日回复,且回复期限不晚于入住时。如您因同住问题明确退出,取消日期以我们收到您的退出决定之日为准,而非原同住者退出之日。
我们将扣除直接归属于您名额的合理、已发生且无法追回的费用后,退还余款,并提供计算说明;退款不得低于按您退出日期依第 7 条应退的金额。未回复不会自动导致全部费用被没收。我们将再次提醒,并根据实际可提供的住宿及适用法律处理预订。
如我们无法提供您已同意的住宿安排,我们将提供合理替代方案或法律要求的救济;此情况不视为您自愿取消。
7. 参团者取消、疾病及入境被拒
7.1 书面通知。 取消申请须发送至第 1 条列明的报名及取消联系邮箱。相关日期及时间,以我们收到该邮件的时间为准,并按 悉尼当地时间计算,包括适用的夏令时。退款或扣款百分比,以您实际已支付的参团费用总额为基数。
所有取消期限均以 悉尼当地时间及我们收到取消通知的时间为准。
如我们在 2026 年 10 月 9 日晚上 11:59:59 或之前收到通知,您将获得已付参团费用的全额退款。
如我们在 2026 年 10 月 10 日凌晨 12:00 至 10 月 22 日晚上 11:59:59期间收到通知,将保留参团费用的 50%,并退还另外 50%;或者,您可根据第 8 条申请转让整个参团名额。
自 2026 年 10 月 23 日凌晨 12:00 起至行程结束,因个人原因取消的参团费用一般不予退还,且一般不再接受整个名额的转让,但须遵守适用法律及下列限制条件。
7.2 法定权利及可追回费用。 上述个人取消安排不适用于第 9 条规定的主办方取消,也不剥夺法律规定不得排除的权利。我们将保留支持合理筹备费用、已提供服务,以及已发生或供应商不予退还费用的记录。收费不得违反适用法律而构成过高或不公平。对于实际避免发生或已追回的费用,我们将公平计算可额外退还的余额。我们不会重复收取同一笔取消费用。
7.3 签证、航班及健康问题。 如您因签证或旅行证件问题、自行预订的航班取消或延误、疾病或其他个人健康问题而无法参加,一般适用上述取消时间安排。疾病不会自动免除已合理发生的费用。
您可提供合资格医生出具的证明,确认您在相关日期不适合旅行或参加行程;通常无须提供详细诊断。我们将审核供应商退款,以及可避免发生或可重新利用的费用,并退还超过原应退金额的可追回净额,同时提供计算摘要。在适用情况下,您仍可享有其他法律救济。
7.4 入境被拒。 是否允许您进入中国,由中国主管机关决定。如入境被拒的原因与我们的履约无关,请及时联系我们、航空公司、保险公司及相关主管机关。取消安排一般自我们收到您的书面通知时起适用,并按第 7.3 条审核相关费用。
我们将利用所持有的真实邀请函、住宿记录及其他资料提供合理协助,并协助联系主管机关、承运方及保险公司。我们不保证您能够入境、获得参团费用全额退款,或获偿自行预订的航班及返程费用。如问题由我们提供的错误文件、违约或其他依法应归责于我们的行为造成,本条不排除我们的责任。
7.5 保险理赔文件。 如您申请保险理赔,我们将提供所持有的准确记录,包括合同、发票、付款收据、取消确认,以及退款或不可退费用信息。我们可在核实保险公司身份并取得所需授权后,向其提供相关信息。我们不编制医疗证明、不代您陈述保险事故,也不保证理赔结果。
8. 名额转让及未使用的行程服务
8.1 整个名额转让。 在 2026 年 10 月 10–22 日期间,您可书面申请将整个参团名额转让给符合资格的替补者。替补者须提供所需文件、接受适用的参团条款,并在 10 月 22 日晚上 11:59:59(悉尼当地时间)前取得我们的书面批准。
已付全额费用将计入替补者的同等预订,不会另外收取 50% 的取消费用。任何实际发生且已事先披露的姓名更改费用、房间变更费用、第三方收费或适用价差,须另行支付。
8.2 转让失败及逾期转让。 如转让未成功且您决定取消,适用的退款以我们收到取消通知的时间为准。自 10 月 23 日起,一般不再接受转让;如法律要求我们考虑某项申请,我们将按适用法律处理。行程开始后,不允许以他人替代参加个别活动。
8.3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 您的名额及包含的服务仅供您本人使用。如您自愿不参加我们已按合同安排或提供的企业参访、活动、接送、餐饮、住宿或其他服务,包括因迟到或个人安排而错过,该未使用部分不单独退款、不能转换为其他服务,也不能留待日后使用。
您不得指定同事、亲属或其他代表代为参加或使用您错过部分的名额。如服务未按合同提供,或法律另有要求提供救济,上述限制不影响您享有的权利。
9. 最低成团人数及主办方取消
9.1 成团确认。 最低成团人数为 10 名已接受合同并全额付款的参团者,其中共享房间的双人组合须已完成全部确认手续。我们将在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5:00 前(悉尼当地时间),书面通知已报名参团者最终决定。预计未来可能报名的人数,不计入已确认参团人数。
9.2 未确认成团。 如未达到最低人数,或我们未在截止时间前确认成团,而您也未书面同意延期,我们将及时联系参团者,并在作出决定或截止时间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收到的参团费用。不扣除筹备费用,也不会强制以代金券代替退款。
如您在 10 月 10 日至成团确认决定作出前取消,而我们已保留 50% 的费用,之后考察团最终按本条未能成行,该已保留的金额也将退还。
9.3 成团确认后有人退出。 一旦我们确认成团,之后人数减少至 10 人以下,不会自动导致考察团取消。我们一般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行程,不会仅因人数减少导致利润降低而取消。
9.4 由我们取消。 如因可归责于我们的原因,取消整个已确认的行程,我们将及时通知您、全额退还已收到的费用,并按适用法律处理其他有证据支持的损失。主办方取消不适用参团者个人取消的收费规定。
航空公司退款或航班更改应向承运方申请,但这不排除您依法可能享有的额外赔偿。外部事件另按第 10 条处理。
10. 行程变更及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
10.1 行程调整。 企业接待安排、场地、演讲嘉宾、出席嘉宾、天气及交通情况可能发生变化。我们将尽合理努力提供相当的安排,并及时通知重大变更。
我们不会在大幅减少合同约定服务的同时,直接保留原价。如变更实质性减少服务、使行程主要目的无法实现,或依法需要提供救济,我们将讨论替代方案、价格调整或退款,并遵守您的法定权利。
10.2 外部事件。 如政府措施、边境限制、重大自然灾害、交通中断或其他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影响行程,我们将通知您,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审核供应商退款及可合理追回的金额,并提供有关延期、替代服务或退款的书面方案。
各方权利及义务取决于合同及适用法律。某事件被称为“不可抗力”,并不自动免除所有退款或服务义务。
11. 护照、签证及保险
11.1 旅行证件责任。 请根据您实际使用的护照及旅行证件,核查相关要求,包括中国入境或过境条件、签证或免签资格,以及您返回澳大利亚的权利。出发前请再次核查官方要求。
11.2 澳大利亚护照持有人。 根据 2026 年 9 月 30 日核查的官方政策,符合条件且持有效澳大利亚普通护照的人士,可因商务、旅游及交流访问等获准目的免签进入中国,停留不超过 30 天;已公布的政策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资格及实际入境仍须符合官方条件,并接受边境检查。仅持澳大利亚永久居民身份,并不意味着持其他国家护照的人士可享有澳大利亚护照对应的免签待遇。
11.3 澳大利亚永久居民。 请核查您的永久签证所附旅行权限是否允许您返回澳大利亚。如有需要,请在出发前办理适当的居民返程签证(Resident Return visa)或其他许可。
11.4 支持文件。 我们可提供与实际商务访问目的相符的真实邀请函、住宿及行程文件。这些文件不等于签证,也不保证入境。旅行目的必须如实申报。我们对错误信息或文件所承担的责任,按适用法律确定。
11.5 个人保险。 您应自行购买覆盖从澳大利亚出发、中国境内行程及返程的旅行保险,包括海外医疗、紧急转运、取消及行程中断保障。请向保险公司核查既往疾病、年龄及计划活动的相关除外责任。
我们并非保险公司,不保证承保范围或理赔结果。如由中国旅行社提供接待服务,我们将核实其依法须具备的旅行社责任保险;该保险不能替代您的个人旅行或医疗保险。
官方信息:
12. 行为规范、离团及个人安全
12.1 团体行为规范。 请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场地规定、合理的集合时间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指示。请妥善保管旅行证件及个人财物,并合理照顾自身健康及个人安全。如适用,请遵守有关未经许可脱离入境旅游团的限制。
12.2 离团。 在离开团体活动或接送安排前,请先与指定的行程协调人员沟通。请告知离开时间、目的地、联系方式及预计返回时间,并就重新会合地点及交通安排取得可留存记录的确认。
我们将合理配合您的个人安排,不会无正当理由限制您的行动自由。如遇紧急情况或无法事先联系,请在确保安全后尽快通知我们。
12.3 自行安排的活动。 您须自行评估私人活动的风险,并支付个人交通、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我们不安排或监督这些活动。仅由您的个人安排或行为造成的损失,由您依法承担责任。
如我们提供的错误信息、不合理安排、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或其他依法应归责于我们的行为促成损失,责任将根据损失原因及适用法律确定。在可行情况下,我们将提供合理的协调及紧急联系协助;这不构成全程陪同或支付私人费用的承诺。
12.4 健康及无障碍需求。 请在报名时或出发前,告知我们与安全或安排有关的行动协助需求、食物过敏及合理支持需求。我们将考虑这些需求,并说明能否提供所要求的安排。
如遇紧急情况,我们将合理协助联系紧急服务、您的保险公司及紧急联系人。医疗决定及费用按适用法律及保险安排处理。
12.5 严重不当行为。 如某项行为严重威胁团体安全或违反当地法律,我们可要求立即停止。如根据合同及适用法律有正当理由终止您的参团资格,我们将说明原因,并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协助安全交接及后续安排。
相关后果、费用及退款将依法确定。本条不排除我们的疏忽、违约或法定义务所产生的责任。
13. 隐私及摄影摄像
13.1 必要信息。 我们仅收集报名、酒店及交通预订、企业参访、活动名单、取消核验、保险文件及紧急协助所合理需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包括您的姓名、旅行证件信息、联系方式、饮食需求,以及相关健康或无障碍需求信息。
13.2 信息处理及共享。 医疗文件的访问权限将受到限制。信息将根据我们的隐私声明及适用法律进行安全处理、保留及删除。我们将说明信息使用目的、接收方、存储安排,以及查阅或更正方式。
必要信息可能与中国境内的酒店、交通服务商及活动合作伙伴共享。我们及相关合作伙伴须遵守适用的澳大利亚隐私规定及中国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包括对敏感信息或从中国向境外提供的信息,取得所需的单独同意并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13.3 宣传使用。 接受本条款,并不自动授权我们将可识别您身份的照片或视频用于公开宣传。任何此类授权将另行提供,由您自主选择。未经所需的合法依据,我们不会将报名信息用于无关营销或对外披露。
14. 消费者权利、投诉及适用法律
14.1 消费者权利。 我们将以合理的谨慎及专业能力组织合同约定的服务,准确披露重要安排,并提供适用法律要求的救济。
本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限制或修改依法不得排除的保障、权利或救济,包括《澳大利亚消费者法》规定的相关权利。服务在海外履行或由供应商提供,本身不构成完全免除责任的理由。
14.2 投诉。 请将投诉发送至第 1 条列明的邮箱,并说明相关事件、日期、现有证据及您要求的解决方式。我们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投诉,并在 7 个工作日内提供实质性回复。
我们将首先寻求善意解决。您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澳大利亚消费者机构或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处理,或就中国境内服务向相关中国主管机关反映。
14.3 适用法律及服务阶段。 本合同受新南威尔士州法律及适用的澳大利亚联邦法律管辖。在澳大利亚办理的报名、付款,以及截至 2026 年 11 月 6 日提出的个人取消或转让申请,一般按本合同及上述法律处理。
对于 11 月 7–13 日在中国提供的服务,适用的澳大利亚法律义务继续有效,同时中国境内服务亦须遵守相关中国法律。11 月 7 日前在中国开展的筹备工作,也须符合适用于该项活动的中国规定。
上述日期用于说明服务阶段,并不代表法律体系在某一日期绝对切换,也不凌驾于有权主管机关或法院认定适用的强制性法律之上。
14.4 电子接受及条款可分割性。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使用电子签名及有记录的电子接受方式。如某项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其余条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继续有效。
附表 A——行程及服务详情
须在接受合同前填写完整,并附上详细的每日行程。
行程日期及住宿。 行程为 2026 年 11 月 7–13 日。住宿安排于深圳东海朗廷酒店,11 月 7 日入住,11 月 13 日退房,共六晚。酒店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888 号。
餐饮。 包含 11 月 8–13 日的酒店早餐。午餐及晚餐按第 2.3 条提供。用餐形式、地点及任何包含的饮品详情,将在出发前资料包中提供。
企业参访。 计划于 11 月 9 日、11 月 10 日上午、11 月 11 日及 11 月 12 日上午安排企业参访。已确认企业、参访内容及时间详情,将在出发前资料包中提供。
重点活动。 行程包含第 2.4 条列明的重点活动。已确认的场地、日期及活动内容详情,将在出发前资料包中提供。
团体交通。 包含 11 月 8–12 日的团体交通。每日路线、集合地点及出发时间详情,将在出发前资料包中提供。
机场接送。 团体机场接送按 11 月 7 日 CZ3072 抵达航班及 11 月 13 日 CZ3071 出发航班安排。集合地点、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将在出发前资料包中提供。
自由活动。 计划安排的自由活动时段,将在出发前资料包中列明。行程不包含任何自费选项活动。自行安排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您承担。
中国境内协调。 中国境内协调由深圳市华君集团提供。实际接待主体及其紧急联系方式,将在出发前资料包中提供。
旅行社及接待机构。 如适用,与接待机构有关的任何必要同意,将另行记录。
导游服务。 正式行程期间将提供导游服务,导游费用已包含在参团费用内。
当地紧急联系(中国)。 姓名、电话号码及其他相关联系方式:
报警:110
救护车/医疗急救:120
火警及消防救援:119
交通事故报警:122
拟参访企业及宣传行程均以最终确认为准。填写完整的《行程及服务安排表》须明确列出合同约定的核心服务,不得未经适用的变更程序,遗漏已付费的核心服务。
附表 B——参团预订确认书
本附表仅供参考,列明将在您的《参团预订确认书》中提供或更新的信息。
预订及参团者信息: 预订编号;与旅行证件一致的参团者全名;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地址;以及公司付款方或发票抬头(如适用)。
费用及住宿: 基础参团费用;GST(如适用);一次性应付总额;房型及入住人数;同住者姓名(如适用);以及单人入住补差(如适用)。
付款信息: 以悉尼当地时间列明的报名及全额付款截止时间;两名同住参团者的共同付款截止时间(如适用);官方收款账户及付款备注;以及发票编号。
联系及隐私信息: 取消及投诉联系邮箱;隐私声明;以及相关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