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澳洲商务团走访APEC主办城市·深圳服务协议
适用于2026年11月7日至13日境内参访服务;包含澳洲出发与返澳的自行订票衔接说明。
一 签约主体与项目资料
甲方(澳洲签约及收款主体):Terratide [填写与澳洲注册、发票及收款账户一致的完整法律实体名称;品牌名称不能代替法律实体名称];ABN/ACN:[ ];地址:[ ];签约代表:[ ];服务及取消通知邮箱:[ ];联系电话:[ ]。
乙方(参团者):[与旅行证件一致的姓名];联系邮箱:[ ];电话:[ ];住址:[ ]。如由公司付款,公司名称及发票抬头:[ ];付款人并不当然取代乙方作为参团者。
项目:2026澳洲商务团走访APEC主办城市·深圳及大湾区参访。甲方接受报名、与乙方签约并收取团费,对其所承诺服务依约及依法承担责任。深圳市华君集团协助协调中国境内商务参访与活动;甲方委托中国境内合作方提供具体接待服务,不因此将本协议的甲方身份或收款责任转移给合作方。团队商务巴士及持证导游由依法具备相应资格的中国旅行社安排,甲方应核验相关许可、客运资质及导游证。若项目依法构成中国境内的包价旅游或委托地接业务,实际承担旅行社或地接社职责的主体、适用的资质信息及依法应载明或告知的联系方式,应在签约文件中列明并按规定取得所需同意;未确定主体前不得把未经核实的合作承诺当作已落实的服务。境内合作方的参与,不免除甲方依法对乙方承担的责任。
二 行程时间与服务范围
2.1 团队境内服务期为2026年11月7日至13日。乙方自行安排并支付澳洲境内前往出发机场、返澳后从机场离开的全部交通,以及往返中国的航班;包括澳洲境内接驳航班、火车、巴士、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和其他个人交通。上述机票及澳洲境内交通均不包含在团费内。甲方通过境内合作方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提供11月7日南航CZ3072航班抵达后的团体接机及11月13日南航CZ3071航班起飞前的团体送机,接送服务以这两班航班的实际运营与团体集合安排为基准。乘坐其他航班的乙方,如在上述接送车次的集合时段到达指定地点且仍有座位,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可搭乘同一车辆;甲方不因其他航班另行安排车辆或延迟团体出发。集合时段、地点和联系人将在出发前书面通知;CZ3072/CZ3071的起降时间以航空公司最终公告为准,甲方不在协议中保证具体时刻。
2.2 住宿为2026年11月7日入住至11月13日退房,共6晚,酒店为深圳东海朗廷酒店(The Langham Shenzhen;以最终酒店确认单所载正式名称及地址为准)。乙方选择大床房或两张单人床的双床房,以本协议个人房型栏及酒店最终确认单为准,实际床型须在付款前确认。住宿期间11月8日至13日每日提供酒店早餐;11月7日入住前不含早餐。团费包括11月7日抵达后的晚餐、11月8日至12日每日团体午餐及晚餐、11月13日送机前的团体午餐,共六次午餐、六次晚餐;其中包括11月7日启幕晚餐、11月8日欢迎午宴、11月10日专题座谈配套商务晚餐及11月12日交流晚会晚餐。11月7日抵达前的午餐及11月13日送机后的晚餐不含在内。除上述餐食外,酒水、额外加点及房内消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安排自助或桌餐等不同形式,以签署版行程说明为准,甲方不得无故删减已包含的正餐。团费亦包含11月8日至12日正式行程所列、由甲方统一安排的中国境内团队交通;11月7日及13日的交通范围仅限第2.1条所述指定深圳机场团队接送。
2.3 团费包括附件一所列企业参访和商务考察,以及四项重点活动:《澳大利亚商务考察团启幕晚餐》《中澳交流欢迎午宴》《中澳经贸合作专题座谈及贸易推广》《大湾区·澳大利亚交流晚会》。上述活动拟于11月7日、8日、10日、12日分别举行;具体场地、嘉宾及参访企业以签署版行程和出发前确认信息为准。甲方不得将实质服务大幅缩减后仍按原价交付。
2.4 团费不包括澳洲与中国之间的往返国际机票;也不包括澳洲及中国各自境内的国内航班机票、高铁票、普通火车票、巴士或其他公共交通车票、船票,以及乘客自行安排的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及其他个人交通费用。上述票务即使与参团行程衔接,亦须由乙方自行购买和支付。签证及证件费用、旅行及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及紧急运送费用、个人购物、酒店押金及房内消费、超重行李、自由活动及附件一列明的自费项目也不包含。团费包含的交通仅为11月7日及13日第2.1条指定的深圳机场团队接送,以及11月8日至12日附件一正式行程所列、由甲方统一安排的中国境内团队交通;不包含其他日期或时段的个人接送及交通。
三 个人团费与房型
3.1 本协议仅适用乙方个人确认的团费及住宿安排:基础团费 AUD [ ](目前报价未包含可能适用的GST);经甲方税务核对后确定本次供给应收GST AUD [ ](如为零,填写0并注明依据);乙方最终应付总额 AUD [ ],金额大写:[ ]。房型:[大床房/双床房];入住人数:[1/2];同行室友姓名:[ /不适用]。甲方须在签署前填写税务结果、最终应付总额并在发票及对外报价醒目展示。甲方不能仅以“未包含GST”向个人展示较低价格、在签署或付款后再追加税款;如果税务判断尚未完成,双方暂不签约或付款。对最终价格的任何变更需乙方书面同意。
3.2 双人房价格和两人同住的预订,须两名参团者分别完成协议签署、两笔最终应付全款均按时到账、甲方书面确认后,才对双方生效。两人可同日分别签署和付款;单方签署或付款不锁定双人房价。若至共同付款截止日仍有一方未完成,甲方应立即通知已付款人;其可选择书面接受单人房的完整新报价,或收回已付团费全款。除已付款人另行明确同意外,不由其承担另一人的未付款或取消费用。两人均已确认后,若其中一人取消或无法入住,才适用本条下述室友变更安排。双人房须与共同确认同住的另一名参团者入住;每名参团者分别签约。若一人取消、退出或无法入住,甲方应在获悉后尽快向仍参团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取消者的房位状态、可选方案、补足单住差价 AUD [签约前填写固定金额] 和选择截止时间。仍参团者在收到通知后七个自然日内、且不得晚于11月7日入住前,以书面选择:(一)自行找到符合参团要求且甲方接受的替代室友;(二)支付事先约定的单住差价后继续参团;或(三)在报名时已明确同意与甲方安排的合适同性别参团者拼房的情况下,接受甲方书面告知的具体新室友。未事先同意拼房或未书面确认新室友时,甲方不得自行安排陌生人共同入住。
3.3 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其他合适房型;如双方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就室友或房型达成安排,甲方应书面提出最后可行的安排及其费用,并在合理可行情况下给予至少两个自然日答复,但最迟不超过入住前。乙方明确决定退出的,以甲方收到该决定之日计算退款,不追溯到原室友取消之日。此种因室友取消引起的退出,甲方应退还已付款扣除与该名乙方房位直接相关、已发生且合理不可追回的成本后的余额,并提供核算;退款不得低于第6.1条在乙方决定退出之日的应退金额。乙方未回复不视为同意陌生人拼房,也不自动丧失团费;甲方应再次书面催告并告知可能的后果,双方按实际可提供的住宿及适用消费者法处理。若甲方无法提供乙方已同意的单住或拼房安排,甲方须提供合理替代或依法处理退款,不视为乙方主动取消。
四 报名、签署和付款
4.1 乙方应于[签约截止日期及悉尼当地时间]前提交真实报名资料,签署本协议及填写完整的附件,并依发票一次性付清本协议第3.1条的含适用税项最终应付总额 AUD [ ];全款到账截止日:[2026年 月 日 时 分,悉尼当地时间;应早于10月16日17:00并预留银行到账及两工作日催告核账时间]。双人房两名参团者的共同签署和付款截止时间:[ ]。甲方须先向乙方提供完整协议、附件一、附件二及发票。甲方书面确认接受报名并收到乙方全款时,该名额获确认;双人房的配对及双人价格须同时满足第3.2条的双方签约、全款到账及甲方书面确认条件。甲方应按第4.3条核实合理到账延迟。
4.2 唯一收款主体与账户以甲方签署的附件二及正式发票所列为准。账户变更须由甲方经原通知邮箱书面通知并由乙方通过已知联系电话再次核实。乙方自行承担其选择的跨境汇款行及中转银行收取的费用,并选择适当汇费承担方式,使甲方实际收到的澳元净额等于第3.1条的最终应付总额;甲方不得另外加收未披露的内部收款或处理费。因中转扣费导致短付的,甲方应提供到账金额的书面证明,并给予乙方两个工作日补足差额;若仅有澳洲境内无手续费的付款途径,则乙方仍可按该途径支付。银行转账以实际到账为准;乙方按时汇款但因通常银行处理产生合理延迟的,甲方应先核对付款凭证,不得未经催告即取消名额。甲方收到全款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收据及参团确认。
4.3 到期未付清的,甲方应向乙方发送书面催告并给予两个工作日补款;届满仍未到账且乙方无法提供可靠付款凭证的,甲方可书面释放尚未确认的名额。未付款名额释放本身不产生取消手续费;已实际收取的款项按本协议及法律处理。应退金额一经确认,甲方原则上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无法原路退回时,须核验与付款人一致的账户并书面确认,不向未经核验的第三方账户退款。
五 出境、入境及保险
5.1 乙方须根据实际使用的护照国籍及旅行证件,自行确认中国入境、过境、签证或免签条件、返澳资格和机票衔接,并在出发前再次核对官方最新要求。根据签约时公开政策,持有效普通澳洲护照者,拟以商务交流、交流访问或旅游等符合条件目的赴华不超过30日,可能适用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免签政策;该资格不因持澳洲永久居民(PR)身份而自动适用于其他国籍护照。持澳洲PR的乙方还应自行核对永久签证的有效旅行权限,确保可返回澳洲。甲方可按要求提供与实际商务参访目的相符的活动邀请函、住宿和行程资料,供乙方申请签证或在入境时出示;邀请函不等于签证、免签资格或入境保证。不得为方便通关将商务参访描述为虚假的纯旅游行程。官方信息:https://www.smartraveller.gov.au/destinations/asia/china;中国驻澳使馆政策:https://au.china-embassy.gov.cn/eng/lsfw_12/vc/202511/t20251112_11751560.htm;澳洲PR返澳信息: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visas/permanent-resident/entitlements。若甲方提供错误的具体信息或文件而造成损失,仍按适用法律处理。
5.2 乙方应自行购买覆盖澳洲出发、在华行程及返澳的旅行保险,建议包括境外医疗、紧急转运、因疾病取消及行程中断,并向保险人核实既有疾病和年龄等除外责任。甲方不是保险人,不就保险是否承保或赔付作保证;甲方不替乙方判断保单或代表乙方向保险人申报。甲方应在出发前提供境内应急联络方式。若中国旅行社承担境内接待,甲方应核验其依法投保的旅行社责任保险;该保险不代替乙方个人旅行或医疗保险。
六 乙方主动取消、转让及部分缺席
6.1 乙方签约并付款后应按约参团;如乙方因个人原因确需终止参团,应及时发送书面邮件至本协议列明的取消通知邮箱。本条的退款余额是取消费用扣除后的结算结果,不构成甲方鼓励乙方在成团后自由退团的承诺。以甲方邮箱收到邮件的悉尼当地时间为准。以下比例以该名乙方按第3.1条支付的团费计算;退款不超过已收取金额。本协议由澳洲甲方向在澳洲报名的乙方销售并签署,出发前的个人取消及整份名额转让原则上依本协议、新南威尔士州法律与适用的澳洲消费者法处理;中国境内提供的服务仍须遵守当地依法适用的规定。甲方应保存已发生及不可退的供应商费用、已提供服务与合理筹备成本的凭证,不得以本时间表排除依法不得排除的消费者权利。第六条的乙方个人取消时间表,自乙方签约付款后适用;若甲方于10月16日未达到最低人数而不成团、未按期确认成团或因自身原因取消,应适用第七条的甲方全额退款安排,不因乙方此前选择报名而改用个人取消收费。甲方于10月16日才下达正式供应商订单,并不影响本协议事先明示个人取消条款,但甲方仍应合理核算前期筹备、为乙方保留名额及可避免的成本。
甲方收到取消通知的时间(悉尼当地时间)乙方主动取消处理至2026年10月9日23:59:59(悉尼当地时间)乙方因个人原因取消,已支付团费全额退还。10月10日00:00:00至10月22日23:59:59(悉尼当地时间)乙方因个人原因终止的取消费用为已支付团费的50%,其余50%退还;或按下款条件申请由合资格参加者替代。10月23日00:00:00(悉尼当地时间)起至行程结束乙方因个人原因终止,原则上已支付团费不予退还,不再接受整份参团名额转让;如甲方实际避免或追回相关费用,应公平核算可能应退的余额;不可排除的法定权利不受影响。
6.2 在2026年10月10日00:00至10月22日23:59:59(悉尼当地时间)的允许转让期间,乙方可书面申请将整份参团名额转给符合入境及参团条件的替代参加者。替代参加者应在2026年10月22日23:59:59前提交必要资料并签署甲方当时适用的参团文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转让成功后,原乙方已支付的团费全额计入替代参加者同类别名额,不另按取消收取50%;确已发生且事前书面列明的更名、房型或第三方费用及适用差价另行处理。转让未成功的,按甲方收到原取消通知的时间适用第6.1条。自2026年10月23日00:00起原则上不办理整份参团名额转让;若依法不得拒绝具体转让申请,则依法处理。本款不允许行程开始后由他人代替使用单项服务。
6.3 本协议的参团名额及各项行程服务仅供本协议所列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因个人安排、暂时离团、迟到、改变主意或自愿退出,而未使用甲方已按约安排或提供的企业参访、商务活动、交通、餐饮、住宿或其他单项服务的,该缺席部分不单独退款、不折抵其他服务,也不得延期补用;乙方不得指定同事、亲友或其他人代替其出席活动或使用该部分行程及名额。第6.2条规定的整份参团名额转让须在行程开始前按程序办理,不适用于行程中的单项服务或部分日期的代参加。若乙方缺席系因甲方未按约提供服务,或依法应给予退款、赔偿等补救,则按本协议其他条款和适用法律处理。
6.4 因乙方签证申请被拒、证件问题、自行购买的航班取消/延误、个人疾病或个人健康原因无法参团时,原则上适用第6.1条对应时段的取消规则;疾病本身不自动使已发生的合理成本归零。患病乙方可提交由合格执业医师出具、说明在相关日期不适合旅行或参团的证明;通常无须向甲方披露详细诊断。甲方收到证明后,应合理核对供应商可退金额、可转用或避免的成本,并将高于第6.1条最低应退款额的实际可追回净款返还乙方,同时提供扣费核算摘要;不得双重收取取消费用。乙方可自行向保险人理赔;甲方应按实际记录提供合同、发票、付款收据、取消确认、可退或不可退金额证明与服务调整记录。保险人可直接向甲方书面索取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但甲方须核实其身份、取得乙方必要授权并按隐私规定分享;不代写医学证明、不替乙方陈述保险事故、不承诺理赔结果。本条不影响依法应给予的其他退款或补救。
6.5 中国入境审核及准入决定由中国主管机关作出。若乙方因自身国籍或证件资格不符、申请材料问题、个人过往记录或其他与甲方履约无关的原因被拒绝入境,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并联系承运人、保险人及有关机关;甲方在合理可行范围内提供已持有的真实活动邀请函、住宿证明及联系协助。该等无法参团原则上按甲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第6.1条的个人取消节点处理,甲方应核算可追回的未使用服务款项并适用第6.4条的避免重复收费原则;甲方不承诺全额退还团费,也不承担乙方自行购买的机票自动退款、改签或回程费用。若拒绝入境与甲方不实或错误的邀请资料、违约或依法应由甲方负责的行为有关,不得援用前句免除责任;乙方的法定补救权利仍适用。若乙方抵达中国入境口岸而被拒绝入境,甲方应尽合理努力协助其联系当地当局、承运人和保险人,不承诺可以干预主管机关的入境决定。
七 甲方取消、重大变更与外部事件
7.1 最低成团人数为已签约并付清团费的10人。甲方于2026年10月16日悉尼当地时间17:00前,按截至决定时已完成双人配对确认及单人报名的实际全款参团人数,作出并书面送达最终成团或不成团决定。甲方计划在书面确认成团后才向酒店、商务巴士、导游和宴会场地下达正式订单;对任何成团前必须预付或不可退的项目,应在收款前书面披露。若截至通知时人数不足10人,不得以预期后续报名代替已确认人数。若截至决定时未达10人而不成团,或甲方未能于上述时限内书面通知确认成团(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延后决定),甲方须及时逐一联系已报名参团者,于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实际收到的团费至原付款账户,不扣筹备费,也不强制改为代金券;若乙方在10月10日至成团决定前已因个人原因取消且甲方曾按第6.1条扣留50%,甲方最终决定不成团时亦须退还该笔已扣款,避免在未提供该团服务时留存个人取消费用;如原账户无法收款,则依第4.3条核验后退还同一付款人账户。甲方书面宣布达到最低人数并成团后,个别参团者退出致使最终人数少于10人,不自动撤销成团确认,甲方原则上仍应提供约定服务;甲方不得仅因经营利润下降而以“未成团”为由取消。若甲方其后因自身原因整体取消,应及时通知并退还已收团费全额,并按适用法律处理其他可证明的损失;甲方不能以乙方主动取消阶梯抵销其依法应退金额。参团者自行购买的机票由其直接向承运人申请退改;本条不预先排除法律可能赋予的其他损害赔偿权利。
7.2 企业接待、场地、嘉宾、交通及天气可能变化。甲方应尽合理努力安排相当内容,并尽快书面通知重要调整。若变更导致服务实质下降、主要目的无法实现或构成依法应补救的服务问题,双方应先协商替代服务、相应价差或退款,乙方的法定权利不受影响。
7.3 对双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政府措施、边境限制、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中断,甲方应及时告知、采取合理减损措施,核算已取得及合理可追回的供应商款项,并就延期、替代服务或退款提出书面方案;双方权利以本协议及适用法律为准。甲方不得仅以“不可抗力”一词免除所有退款或服务责任。
八 参团纪律、个人安全和健康
8.1 乙方应遵守中国境内适用法律、接待场所安全规定、合理的团体集合时间及工作人员现场安全指示,谨慎保管本人旅行证件、财物并注意自身健康与人身安全。若构成随团入境旅游,乙方还应遵守不得擅自分团、脱团的适用规定。乙方不得在团体活动或转场途中未经沟通擅自离团。因个人安排需要暂时离团的,应提前与甲方指定团体负责人沟通,说明离团时间、去向、联系方式及预计归队时间,并就归队地点及交通方式取得甲方书面或可留存的电子信息确认;甲方应合理配合,不得无故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突发疾病、紧急事件或无法事先联系的,乙方应在安全可行时尽快通知甲方。乙方须自行评估其私人活动的风险、注意自身安全并承担自行安排的交通、医疗及其他费用;甲方不负责安排或监督乙方离团期间的私人活动。仅因乙方自行安排的活动或自身行为造成的本人或第三人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若损失与甲方的错误信息、不合理的团体安排、未履行约定服务或其他依法应由甲方负责的行为有关,仍应按实际原因和适用法律确定甲方责任。甲方在合理可行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协调和紧急联络协助,不因此承诺对乙方的私人活动提供全程陪同或承担私人活动费用。
8.2 乙方应在报名时或行前及时告知可能影响安全或行程安排的行动辅助、饮食过敏或合理需要协助的事项;健康和紧急资料只供必要的安排与应急使用。甲方应合理考虑已告知的需要,并告知其能否提供相应安排。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甲方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协助联系当地急救、保险机构和紧急联系人;医疗决定及费用按适用法律与保险安排处理。
8.3 甲方可就严重妨碍团队安全或违反当地法律的行为要求乙方停止有关行为;需要离团时应说明原因并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协助安全衔接。乙方自行造成第三人损失应依法承担责任。本条不构成甲方对自身疏忽、违约或法定责任的免责。
九 个人资料与境外共享
9.1 甲方为报名、住宿、交通、企业接待、活动名单、疾病取消核实、保险文件协助及应急联络,可按必要最少原则收集乙方姓名、旅行证件资料、联系方式、饮食与合理所需的健康/无障碍信息。医疗证明由指定负责人限制访问、妥善保管,除依法必须或取得相关授权外,不向其他团员公开;资料保存及删除按甲方隐私政策和适用法律办理。甲方应说明资料用途、保存方式、查询与更正途径,以及实际接收资料的中国境内酒店、交通、活动合作方类别;除业务必要或法律要求外,不另用于营销或公开披露。
9.2 向中国境内合作方提供澳洲收集的资料,或由中国境内合作方向澳洲回传在中国处理的资料时,甲方及相关接收方应分别遵守适用的澳洲隐私法律和中国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涉及依法属于从中国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形,应按适用法律向乙方说明接收方、处理目的和数据类别,并取得所需的单独同意及履行其他适用手续。涉及健康等敏感信息,仅收集完成服务或应急所必需的部分,并按适用法律取得所需同意;乙方可在签署前查询甲方隐私政策及联系人:[网址/邮箱]。活动摄影用于公开宣传应另设可选择的授权,不能默认包含在参团签署中。
十 责任、投诉和法律适用
10.1 甲方应以合理谨慎和技能组织约定服务,真实披露重大安排,并对其负责的服务问题提供适用法律要求的补救。甲方依法可主张乙方过错、第三方责任或其他抗辩,但不得仅因服务在中国执行、使用当地供应商或乙方签署本协议,就排除不可排除的消费者权利。
10.2 如发生服务争议,乙方可向甲方服务邮箱发出事实、日期、相关凭证及请求;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于[ ]个工作日内给出实质答复。双方先诚信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澳洲消费者机构或法院寻求救济;本协议不妨碍乙方就中国境内服务依适用法律向中国主管部门投诉或依法主张权利。
10.3 本协议由澳洲甲方向澳洲客户销售和签署,受新南威尔士州法律及适用的澳洲联邦法律管辖,包括《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就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报名、付款及截至2026年11月6日23:59(悉尼当地时间)在澳洲提出的个人取消、退款和整份名额转让,原则上依本协议及上述澳洲法律处理。2026年11月7日至13日在中国境内实际提供住宿、交通、参访、餐饮及活动服务时,甲方及境内履约方除遵守依法适用的澳洲义务外,亦须遵守适用于该等中国境内服务的中国法律;对境内合作方在11月7日前已开展的预订、委托、采购或人员安排,同样不得因行程尚未开始而免于遵守当时适用的中国规定。上述日期是约定服务阶段的说明,并非任何一国法律适用或不适用的绝对分界;双方选择澳洲法律不排除主管机关或有管辖权法院认定必须适用的其他法律。任何条款均不排除、限制或改变依法不得排除的权利;条款无效时,其余部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继续有效。
10.4 本协议、填写完成的附件一正式行程、附件二费用与付款单和双方书面同意的补充文件构成完整协议。宣传资料与合同不一致时,不得藉此单方减少已明确承诺的实质服务;任何重大变更须双方书面确认。电子签署与纸质签署具有同等约定效力,适用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
十一 签署
甲方签约代表姓名/职务:[ ] 签字:[ ] 日期:[ ]
乙方姓名:[ ] 签字:[ ] 日期:[ ]
乙方确认已收到并阅读填写完整的附件一、附件二,以及甲方取消通知邮箱及隐私告知。
附件一 正式行程和中国境内服务清单(签署前填写)
中国境内现场联系单位:深圳市华君集团[如对外承诺由其承担接待,请核实实际法人名称及紧急联络电话]。团队商务巴士及持证导游由有相应资质的中国旅行社安排;若依法须在旅游合同载明旅行社或地接社信息,签署前填写其实际注册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许可业务范围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如发生依法须告知的地接委托,填写其联系人及乙方同意记录:[ ]。出发前提供现场负责人、导游及紧急联络方式:[ ]。
酒店:深圳东海朗廷酒店(The Langham Shenzhen),地址及确认编号:[ ];房型和床型:[大床/双床];11月7日入住至13日退房,共6晚。11月8日至13日每日酒店早餐。包含的团体正餐共十二次:11月7日晚餐;11月8日至12日每天午餐及晚餐;11月13日送机前午餐。其中11月8日午餐为中澳交流欢迎午宴,11月10日晚餐为专题座谈配套商务晚餐,11月12日晚餐为大湾区·澳大利亚交流晚会晚餐。11月8日晚、9日午晚、10日午、11日午晚、12日午、13日午的具体场地及形式以正式行程确认,不因场地尚未定而取消对应正餐。拟定行程:11月9日企业参访、10日上午企业参访及下午座谈、11日企业参访、12日上午企业参访及下午交流活动;参访企业以最终接待确认为准,不保证方案所列任一候选企业。11月8日至12日深圳及大湾区正式行程中甲方统一安排的团队交通:[逐日列明车次与集合点, ];两国境内机票、高铁票、火车票、公共交通车票及船票均不包含。11月7日CZ3072接机与13日CZ3071送机的集合点、时间、联系人:[ ];其他航班搭乘同车须预先书面确认。境内紧急联系电话:[ ]。活动方案列出的日程为初步计划,正式签署版行程不得将已收费核心项目无故删减。
附件二 费用与付款单(签署前填写)
基础团费 AUD [ ],GST(经税务核实)AUD [ ],最终应付总额 AUD [ ](一次付清);全款到账截止时间(悉尼当地时间):[ ];若为双人房,同住人姓名及双方共同签付截止时间:[ ];澳洲银行账户、国际汇款收款资料及付款参考号:[ ];固定单住差价 AUD [ ];发票抬头及税务列示:[ ];原付款账户及核验退款渠道:[ ];最低成团人数10人,2026年10月16日悉尼当地时间17:00前书面通知最终决定,正式供应商订单拟于确认成团后下达;实际签约主体、取消通知邮箱、投诉联系人:[ ]。

